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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
京财税〔2018〕2729号
2018-11-27

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
  • [主题分类]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/财政
  • [发文机构] 北京市财政局
  • [实施日期] ----
  • [成文日期] 2018-11-27
  • [发文字号] 京财税 〔2018〕 2729号
  • [废止日期] ----
  • [发布日期] 2018-11-27
  • [有效性] 现行有效

各区财政局、税务局:

现将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

北京市财政局

国家税务总局

北京市税务局

2018年11月27日

  • 附件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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