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- [主题分类]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/财政
- [发文机构] 北京市财政局
- [实施日期] ----
- [成文日期] 2018-11-27
- [发文字号] 京财税 〔2018〕 2729号
- [废止日期] ----
- [发布日期] 2018-11-27
- [有效性] 现行有效
各区财政局、税务局:
现将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
北京市财政局
国家税务总局
北京市税务局
2018年11月27日
- 附件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23号)